龙山县人民政府-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优化采购营商环境

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优化采购营商环境

来源:财政局 作者:魏尚英 发布时间:2023-12-29 15:57:51 字体大小:

今年以来,我局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规范管理,通过强化预算管理、完善制度、优化采购环境等措施,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合法性、合规性和透明度,规范政府采购行为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。

1、强化预算管理,规范政府采购行为。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,严格按照预算规定使用财政资金,杜绝超预算、无预算采购现象,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,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。截止日前全县办理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 68个,采购预算金额 51201万元,实现供应商入驻电子卖场740家,电子卖场订单数 11448笔,完成订单交易金额30712万元,电子卖场渗透率100%。电子卖场未履约订单完成率100%。

2、着力完善制度,夯实政府采购管理基础。我县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,坚持完善政府采购各项制度,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规定,结合工作实际,制定出台了《龙山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的通知》、《龙山县财政局关于规范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活动的通知》,加强制度建设,强化采购人及预算单位的主体责任,夯实政府采购管理基础。

3、采取有效措施,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。要求各预算单位严格按照《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》、《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》的相关规定执行。积极推行电子化招投标、落实免收投标保证金、免费提供政府采购文件,推进电子保函等“减负”等政策,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。

4、加强信息公开,推动采购活动阳光透明。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发布、公示和公告,充分利用电子采购平台、政府采购网站等渠道,公开采购过程和结果,接受社会监督。严格执行《湖南省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方案》,要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项目提前30天公开采购意向,充分保障供应商知情权,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应当按照《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》和《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》相关规定发布采购公告、结果公告、合同公告等政府信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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